莫己知也,斯已而已矣。深则厉,浅则揭。

[RF]Disconnect(老年梗)

和 @Bloody Coraline 太太约好的双视角BE(……)。其实我觉得这甚至算不上一个BE,最多有点虐?但是被我的流水账文风弄得很平淡一点不虐啊,完全不会写虐,只是把自己脑中的画面写出来了,算是了结心愿吧orz

阿茨海默,永远玩不烂的梗。这与其说是一篇同人,不如说成我对Finch后半生一个猜想,一种可能。但是写得很糟(我忍不住还是要说出来orz),姑娘们凑合着看吧030

POV预警。以及……精神层面微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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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et:北美鹬。

Geese:大雁。

罗马宾馆:(无考证)我假定313结尾就是发生在罗马宾馆附近。

*

昨天早晨Root来拜访我,少见的是一个人。当时我正准备给自己泡好一天的第一杯茶,却因为找不到茶罐而只能徒劳地在厨房里打转。前两天我趁着精神好,亲自动手打理了一下房子,可能有些东西稍有移位,而我又恰巧忘记了立即把更换过的摆放位置输入我为自己的病情而开发的管家程序里,所以才造成了这样一个让我有些无措的局面。

Root一来就把我安置在了客厅的皮沙发上,我只能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看着她忙碌。她越来越像我的女儿了,年轻的时候和Sameen环游世界,每个国家都住上一年半载,却在七年前我被确诊患病后毅然定居在了罗马。纵使她永远不可能成为我理想中的女儿,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像亲人一样相处。我在冬日里腿脚不便的时候,她会推着坐在轮椅上的我出去散步,在路人友好的问候里亲昵地叫我爸爸,我对这个称呼从来都是默许的。

Sameen一开始没能习惯这个称呼,还是板着脸叫我Finch――当然是私下里,自从二十年前结束上帝之战后我就不再叫Finch了,即使Finch这个姓氏从未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数据库中出现过。我改姓Willet*,一个白手起家,在商场上实实在在地打拼了半辈子,攒得不多不少的百万资产,想要在罗马安度晚年的男人。Sameen第一次看到我的护照的时候,从喉咙里发出嘲讽的哼声,“不是大雁*啊。”

坐在一旁的Root立刻看了我一眼,紧张的神态让我感到了一丝好笑。我没有必要用一个相近的姓氏来纪念Mr.Reese,世界上再没有我认识的那个John Reese了。

后来Sameen也开始叫我爸爸,先是用一种像是被噎住了一样的语调,在我多次若无其事地回应她的称呼之后就慢慢自然起来,如今也可以叫得相当顺畅。

虽然经过了这么多年,阿茨海默症仍旧无药可医难免让人遗憾,但是先进的科研已经让患者病情加重的速度减缓了许多,我曾以为自己在五十岁的时候就会暴露病兆,但是上帝到底对我还是有所优待,我得以在罗马安享了十多年的老年时光,而且依旧和Grace同处一个城市。她最近做上了奶奶,在街巷里抱着孙子散步的时候往往笑容洋溢,罗马的夕阳把她脸上的褶皱映照得温暖迷人。

Root和Sameen都已经年过半百,但岁月在这两个女孩身上留下的印记少得惊人。Root长久地蓄着她美丽的棕色卷发,看上去妩媚又深沉。

她为自己泡了一杯红茶,缓缓在我的对面坐下,大概是又有什么正事要说了。

果然,还没等我啜上一口烫热的茶水,她就向我宣布了这个消息。

“Reese来意大利了。”她说完,棕褐色的眼眸平静地看着我,像是想从我的神态里挖出一些什么。糟糕的是,她除了迷茫之外什么也没有找到――昨天早晨的我已经忘了“Reese”这个词代表的含义。我对这个词有一种熟悉感,当然了。可是我除了迷茫地盯着她以外无法做出其他任何回应。

我的病是从一年前开始进入第二阶段的,无论这个时刻的降临被延迟了多久,它终究还是到来了。从一开始对近期事物的健忘,慢慢发展成了对长久记忆的模糊。我想起Arthur对他受病痛折磨的大脑的形容,“文件系统损坏的电脑”。很久以前我就见证过记忆在我父亲的大脑里风化消逝的过程,如今又成为这个漫长而难免苦痛的过程的承载者。

第一次意识到自己长久记忆的遗失是在四个月前,我坐在书房里梳理自己的回忆,却猛然发现自己已然忘记自己的原姓和Nathan的姓氏――那家伙讽刺般的预言成真了。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为此感到惊慌。

“我忘了我的姓,还有Nathan的。”那天下午,我对前来拜访的Root这么说。她沉默了一会儿,没有我意想中的悲伤,只是露出一个安慰性的微笑,起身为我取来了一本笔记本。

她打开本子,在第一页写下几个字母,然后把本子举起来给我看。

“记起来了吗?”她问。那是我的姓氏。

我点点头,于是她重又在那本本子上写划,再次举起来给我看。“记起来了吗?”她再次问。那是Nathan的姓氏。

她知晓我的一切,多年以来我们从未讨论过这个事实,也从未有过提起它的必要。和Root相处就像被机器牢牢掌控着,想要保留隐私完全无济于事。但从那时候起,我开始感激这样一个人的存在――至少有人帮我记得一些什么。

她在那本本子上写下了很多人名,我父母、我、Arthur、Nathan还有Grace。但她终归还是有些不放心,问我是否还记得她的名字。我并没有对此项质疑感到生气,只是顺从地说了她的全名。她点点头,低下头写下自己的名字。

“我的妻子?”

“SameenShaw。”

“曾经有一条狗――”

“它叫Bear。”我笑起来。

她再次点头,这次的动作迟缓下来。我猜得到她接下来想说什么。

“还有一个人,Harold。”她的神情有些犹豫。

“Bear的另一个主人,John Reese。”我坦然接道。于是这个名字被记在了那张纸的底部。

遗憾地是,当昨天早上Root宣布“Reese来意大利了”这个消息时,我那被消磁的旧硬盘一般的大脑没有办法对这个三个月前还能准确记起的姓氏做出任何形式的条件反射,Root看了一眼我的神情就明白了。她已经相当习惯于我的迷茫。

“你忘记了。”她平静地说。

“看起来确实是的。”我感到尴尬和无可奈何。

“Riley,Detective Riley,Mr.Reese……”她于是从善如流地替我在同一个人的不同角色间切换,直到看见我露出夹杂着沮丧和愧疚的恍然神情。

所以我真的把Mr.Reese给忘了。多年来我一直试图将我们共同的过去埋没在脑海深处,毕竟我们已然成为陌路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有能力可以将这个陪伴了我五年的男人形象完全从大脑里抹去。然而……我的病做到了,在我们分开二十年后。我不知道自己在此刻是该庆幸还是该感慨。

“Mr.Reese。”发音并不困难,但在长久的生疏后念出这个单词仍让我不可避免地感到吃力,“你说他要来意大利?”

“不是将要――他已经在这里了,和你处在同一个城市,Harold,带着他十八岁的女儿。”和Mr.Reese处在同一个城市,这正是我多年来都竭力想要避免的情形。

“所以呢?”

Root把我留在了足够喝上两口茶的缄默里。

“也许你可以见见他。”她说。

我笑起来,“我刚刚甚至忘了这个人的存在。”

“也许你的大脑忘了,但你的心没忘,Harold。”她严肃起来还是会叫我Harold,专注的神情与二十年前别无二致。

我又笑了,和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子谈论心可并不有趣。

“我没必要见他(I needn't see him)。”我说,“他有他的生活,我有我的。”

“没必要(needn't )。”她低声重复,低下头去思考回驳的言辞。

“没必要,是啊,”她又说了一遍,随即抬起头,“也许你想呢(Maybe you want)。”

“我不想。”

她不说话了。

那之后我们就没有再谈论这个话题,她开始履行作为我的女儿的职责,帮我做了很多事,包括把家里的一些细节全部录入管家程序,再细细叮嘱我一些事情应该怎么做。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病情在加重,从健忘过渡到痴呆,从Root那个照顾人的角色演变成现在被人照顾的角色。

但我依然平静,我想。

她跟我独处到中午,然后担任射击俱乐部教练的Sameen下班和我们一起吃午饭。妻子一来Root就换了副模样,笑吟吟地仿佛什么事都不曾在意过。

临走时,她趁着Sameen在厨房解决最后一块牛排的空档把我拉到一边,皱着眉,神情复杂。

“你大半辈子都在试图放下,Harold,但我们都知道你从来没有放下过。”

她是对的。

我首先忘了Reese这个姓氏所代表的含义是有原因的,Reese和Finch一样,在二十年前就已人间蒸发。我关注着Riley,关注他和他的家庭,Reese则被我抛到脑后……被我尽力抛到脑后。

我知道Root为什么希望我再见他一面,当初选择离开的是Mr.Reese自己,但是我们三个人都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他把自己的女儿取名为Harriet,并且在她十二岁的时候和Mrs.Riley离婚了,幸而女儿归他抚养,算不上形单影只。

看来这么多年过去,Root已经很懂第二次机会的内涵了。只可惜这次,它并不是个机会。

*

阳光晴好的午后,Root打理好厨房,摘下围裙说不如出去走走。我说好的。

九月的罗马天气明媚晴朗,游客络绎不绝,走在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们与我们擦肩而过。Root挽着我的左臂,为了配合我的步速走得很慢。她没有沿着我们惯常散步的那条道路行走,每到路口就会找借口选择一个方向,看上去随意而早有准备,我突然回忆起二十多年前她绑架我的那次经历,心里不免好笑。我顺从地按照她的心意行走,任凭她把我带往这个城市的任意一个角落。

Root就是这样,她年轻的时候固执得令人发指。她认为正确的事情,哪怕实际上大错特错也会坚持;现在也是一样,她既然认为和Reese见面对我有益那就一定要这么做,哪怕在我看来二十年后的这场见面将会令人啼笑皆非。

当我看到那幢熟悉的建筑时还是愣住了,我没想到会是这里――罗马宾馆。她就这么坦然地把我带到了这片故地,我住在罗马二十年,却一次也没有来过这里。建筑略有翻新,整体却古朴如旧。我早已不记得它的样子了,但它就这么静静矗立在这里,像是未曾经受时光的洗礼那样平和宽容地迎送着无数来人。如今我来了,另一个它接待过的人也来了。

Root把我们安置在露天咖啡座里,我环顾四周的时候发觉场景与二十年前大为相似,大概她连座位都有过精心安排,我坐在那里就好像搭乘时光机回溯往昔。她煞费苦心想让我回到当初,太可惜了,如今的我可谓身心具朽,坐在此处,除了心生感慨之外别无他言。

“记得吗?”她问。

“是的。”我说,叹了口气,“你还是跟从前一样顽固。”

她笑笑,“你纵容我,爸爸。”

“这个举动毫无意义。”

“或许。”她毫不在意地耸耸肩,站起身来朝我微笑,“冰淇淋?”

“我都七十多岁了。”

“别有一番乐趣嘛。”她笑着眨一眨眼,走开了。

Root不是会把另一个我们曾经的同伴强按在我对面的那种人,但她既然带我来到这里,就说明Reese――Riley就在附近。

我又猛然想到,二十多年前我也是这样坐在这里,心不在焉地看一份意文报纸,揣测着另一个人会不会在我对面坐下。我曾经是希望他坐下的,回到他的工作岗位上,回到我的身边;但现在,我可说不好,一切都不同往年了。

的确有人在我面前坐下,是个年轻女孩,我一开始还在疑惑她的身份,却在看清她的眉眼的一瞬间就了然了。

“Mr.Willet?”她问,右手举着一支香草冰淇淋。

“是我。”我微笑道,接过那只甜筒,“大概是我女儿让你带给我的?谢谢你。”

“不客气。”她朝我微笑,那神态和她父亲一模一样。

她悠闲地往藤椅上一靠,开始环顾四周,偶尔小心翼翼地偷瞟我一眼。在跟我的视线对上之后,她有些心虚地轻咳一声。

“你大概没见过会在大庭广众下吃冰淇淋的老头子?”我笑着问她。

“不常见。”她谨慎地回答,生怕冒犯了我。Harriet是个很漂亮的女孩,遗传了母亲的金发蓝眼,精致的五官轮廓则与John别无二致。

“和家人一起来旅游?”

“就我和我爸爸。”她说,“我准备学建筑艺术,尤其喜欢意大利。”

噢,建筑艺术。我挑了挑眉,这我倒没料到。“相信你可以在这里学到很多。”

“我也这么认为。”她露出一个微笑,显得放松了些,“你呢,先生?游客还是移民?”

“我在罗马住了二十年。”我说。她点点头以示了解。

“你在等你爸爸?”

“是的,他在办入住手续,我们一会儿想先去共和国广场看看。”

“那是个好去处。”我说,心里却感觉有些坐不住了。我不太能想象如果Mr.Reese真的站在我眼前那会是个什么场景,说实话,我不是很想面对。

我在保持礼貌和起身离开的选项间纠结,但是已经没有留给我纠结的时间了,女孩一扬手,清朗地喊了一声爸爸。

“该走了。”我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近得仿佛是在对我述说。但是这个错觉立刻就烟消云散了,因为Harriet站了起来。

“再见,先生。”她向我道别,我则努力朝她挤出一个微笑。这对父女的脚步声混杂在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的喧闹中难以辨识,我僵坐在那里,听着他们一步步远去。

这样很好,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免去了尴尬的寒暄,Root也无法找到任何借口再次使我置身于回忆的阴影之下。

我真正地松了口气,低下头去,准备享用完我的甜品。在罗马九月的阳光里,奶油缓缓滴落在我手上。

“它融化了。”有人说。

*

我对面的空位再次换了一个人坐下。Reese――还是称他为Riley吧――静静地坐在那里,背脊挺直,十指交叉,像一个审讯官盯着他的犯人。

“警探。”我一时想不到合适的叫法,只能这样打招呼。

“退休了。”他说,“‘John’。”

“Mr.Riley。”我说。

他没说话。

“我回头了(I turned around)。”过了一会儿,他解释道――我不知道这除了是个解释之外是否还有别的含义……我宁愿不知道。

“觉得你的背影很熟悉。”他接着说。我点了点头。

“我该猜到你在意大利的。”他又说,“你一直在她身边。”

这下我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侍者走过来,我让他帮我把明明还可以继续吃的冰淇淋扔掉,然后随口点了一杯红茶。

“你怎么样(How are you)?”

“不错(Fine)。”我说。

他微微扯了扯嘴角,像是在讽刺这个标准回答。顿了几秒后他又一次开口,“不问问我吗?还是说你都知道?”

“那么你怎么样?”于是我问。

他笑了,眼角皱纹很深,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的英俊迷人。他六十多岁了,女儿却正值芳龄。不过我猜Harriet在毕业舞会上应该还是相当骄傲的,她的父亲比别人的要有魅力得多。John竟然成了一个精瘦的老人,这让我惊讶之余又多少有一点欣慰,他毕竟没有把自己糟蹋成典型的美国胖子,照他当年的甜食摄入量来说,我曾经还很担心这一点呢。

“不错。”他回答道。

然后我们又陷入沉默。

“你瘦了很多。”他又说。

我不可能不瘦,阿茨海默症的患者大多会发展成营养不良。

我笑了笑,“你也一样。”

“Fusco已经是三高人群了。”他也笑了起来。

又是沉默。

“你的女儿在等你。”我说。

“没关系,”他盯着我说道,“她叫Harriet。”

“噢。”我装作刚知道的样子,“谢谢。”

侍者在这个时候把红茶端了过来,于是我用意大利语又说了一次谢谢。茶杯摆上桌面后我才发觉这一切真是太熟悉了,简直是昨日重现。

“其实我离婚了。”他突然说,“六年前。”

“我很遗憾(I'm sorry)。”

“不,”他回道,我有点惊讶地看向他,二十年来第一次对上他的眼睛。他的绿眸子还是那么深沉,直到此刻我才真正为自己的病感到了一点遗憾,它真的会把我在这世界上见到过的一切美好全部清零,包括这双绿眸子,“实际上是我很抱歉(The truth is I'm sorry)。”

“你没什么需要道歉的。”我说。这是实话。

他摇摇头。我低下头喝了一口茶。

“我猜这次我不可能跟你一起走了,是不是?”他笑着说,笑容难免有些苦涩。这甚至不能算是个问题,当然也不需要我回答。

“听说你们想去共和国广场。”我说。

他看了我一会儿。

“我是不是该走了?”他问,语调像是自言自语。或许是,或许不是。

“这取决于你。”我回答道。

他再次点了点头。

“如果Harriet想去博物馆的话,你愿意做我们的向导吗?”

这件事本身无可厚非,我相信Harriet是个聪颖好学的姑娘,当一次她的讲解员也未尝不可。但是我已经很久没有去过博物馆了,自从某一次我发现自己不再具备欣赏那些珍品的能力后。同样的,我书架上的很多书也已尘封多年,曾经让我深深着迷的卡夫卡之流我也早已无法深刻解读。

“恐怕力不从心。”我笑着推辞道,这不能算是个谎言。

他谅解地点了点头,虽然我并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谅解。

然后他就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啜饮红茶。

“有些话是不是已经来不及说了?”他突然问。

“那要看你面对的是谁。”我放下茶杯,平静地回答他。

“你不像是会听我说完的人。”

我笑笑,“我们都老了。”

“错失了机会。”他喃喃道。对此我不置可否,老了之后我相信命运多于相信机会。

“再见,Harold。”他说。

“再见,John。”再见与否不是嘴上一个词就能决定的,我顺从地与他告别。

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二十年来没有喝完的那杯茶,如今可以轻轻放下。

Fin.                                                              201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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