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己知也,斯已而已矣。深则厉,浅则揭。

[RF]梦里我曾吻你百千回(治愈系糖水一发完)

不要被看上去有点虐的标题和开头吓到!看到最后你会微笑。【都这么甜了你不笑辛苦码字的我就要哭了……】

其实标题是这样的:I've kissed you a thousand timesin your dream.第一次觉得还是用中文表达比较好。

对于结局,我是很愿意相信他们都死了的,但是Finch死了的话Reese大概会很难过的,就凭这一点,我也希望他还是好好活了下去的。

强行掐掉意大利之行,不相信经历了这么多之后他还能无所顾忌地去寻找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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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伤口完全愈合花了很久时间,就好像他的身体有意识地不想要那么快地恢复健康一样。医生说他的心脏在抢救过程中两度停跳,一次二十三秒,一次一分零二秒,后来就稳定下来了。

他躺在病床上对着医生虚弱地微笑。他曾经想死,但是John怎么也不肯让他越过那条生与死的线;他甚至两次把一只脚踏进了属于死亡的虚无里,John却决绝地把他推回了人间。

“你怎么能这么残忍,John?我已完成了我企图达到的所有,难道一个中了枪又即将流尽自己的血液的人还会没有资格将死亡认定为自己最终的归宿吗?”

“那我呢?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死?”他的身形因为生与死的不可跨越的隔阂而模糊不清,有时清晰得近在眼前,有时遥远得难以触碰。

他最后拥抱了他,把他紧紧搂在自己的怀里,“我会陪着你的,哈罗德,我发誓我会陪着你。我的价值全都属于你,生的价值死的价值都属于你……你不能剥夺我的价值。”

他醒来后把这些画面全当是临死的幻觉。这场虚无中的对话无法跨越灵与肉的鸿沟,死就是死,没有谁会陪着谁。

但是他毕竟还是活了下来。大概仍有最深处的意识选择相信了这番幻梦。

***

骨灰是属于JohnRiley的,他无亲无故,按照惯例只能埋藏在简洁的墓碑下,和许多牺牲的警探一起。但是行政人员发现他有个叫Sameen的表妹,没有人知道她,她的存在就像突然出现在一张电子表格上“亲属”一栏里的名字那样突兀,但是现在Riley的骨灰交给她了。唯一“对她有点印象”的Fusco拍拍每个熟人的肩,让他们放宽心。

但JohnReese的墓碑还是很简洁,居中刻着姓名和生卒年月,下方则是“你的朋友们纪念你”。Root的尸首被火化之后墓也转移到了他的身边,美丽得妖娆的脸颊被工具毫无怜悯地划花了,好在耳根狰狞的伤口也流不出多少血液。至于Reese,他们谁也没见到Reese血肉模糊的尸体,听人说他的身上都是弹孔,英俊的脸被一颗点四五子弹毁灭殆尽。

所谓的葬礼只是崭新的大理石墓碑被正式竖起来的时候几个老朋友的再会,没有很多人,然而Zoe也来了,献上她的那支白玫瑰的时候抚着打磨光滑的石面留下一声叹息。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完了,应行的路我已行尽了,当守的道我守住了。

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你存留。*』

『安息,John。』

这些就是全部的悼词了,没有什么传统的天国和上帝,但是站在这里的人都知道埋在土里的人的身份。他是义人,他死得其所。

“I'msorry for your loss.”Zoe在离去之际这么跟他说。

“Theloss,”Finch说,“is for everyone.”

“我知道,”Zoe说,“但我们也知道他是为你而死。”

活下来的那位于是不说话了。他们静静注视着阳光下的墓碑。

“你们有跟对方说过那句话吗?”Zoe看着墓碑问他。

“从未。”出乎她意料的是,他竟然如此迅速地反应了过来,并且给出了回答。他说从未。

“哦,”所以她说,“我很抱歉。”

抱歉什么呢?抱歉这份情感,还是抱歉这种失去?

“谢谢你,Morgan女士。”Finch朝着她微微躬了躬身,然后离开了。

***

Whistler教授复职了,在失踪了一个月之后回到了校园里。他的课一如往常,作业批改也一如往常,只不过现在――学生们发现――他的桌上很难见到五颜六色的甜甜圈了,总是坐在窗前的沙发上百无聊赖地注视着他,等着他一同回家的英俊男人也不再出现了。他们知道他,Riley警探,他是个英雄。

Finch搬进了他最早送给自己的员工的那栋房子,空旷安静,装修是按先前主人的喜好布置的,但他不准备改动它的一丝一毫。屈尊做了四年武器库的衣帽间他也没有嫌弃地将它改制,相反,现在他不再反感那些冷冰冰的机械了,他买了一些关于武器保养的书,又用重新被攥在手里的数不清的财富买了些新式的、他觉得他的员工一定会喜欢的武器,挂在白墙还未被填满的空隙处。

在阳光温暖的午后给武器作定时清理和养护对他来说一点不算难事,他在MIT的时候就有计算机科学和机械工程的双学位。清理是毫无必要的,鉴于它们在一个大学教授的手里不会再有任何用武之地,但是他的确乐意这么做,他在这项看起来枯燥乏味的工作里找到乐趣,日光强烈的时候,即使是冰冷的黑色金属摸上去也会有温和的暖意。

他几乎从不喝酒,在自己和Reese真正的生日的时候会喝点普通的富人只会摆在酒柜里收藏的红酒,在Nathan和Reese的祭日则会倒上满杯的威士忌,容忍自己在这个晚上醉倒,浑身酸疼地在沙发上醒来。他的朋友不多,爱的人更少――死了大半。他对自己偶尔的大醉感觉良好,没把自己悲伤的权利也给抹除。感恩节、圣诞节是他、Shaw、Fusco和他儿子一起过的,小家伙也渐渐习惯了漂亮姐姐和沉稳叔叔总要各自多喝一杯酒的惯例,惯例就是传统。

***

拯救号码的事交给了一群年轻人,Finch其实有担心过他们会不会偶尔冲动乱来,但是他不再有精力重新坐在某个他们新建起来的基地里,没日没夜地做一个监控者了,他不再有partnership需要维持,自从属于他的那个男人――那个骑士――离开之后,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没落的国王。这个时代该交给新的人了,他对此适应良好。

在大学工作的几年里他使自己保持忙碌,但是夜晚却无可奈何地难捱。房子里太空旷了,哪怕他特意做了个玄关,摆了两大排书架在里面也太空旷了。为此他很快把自己的作息调成了标准的老年人模式,晚上八点睡,早晨六点起。可是他真的一点点变成了一个真的老年人,即使八点躺下去也总是十点才睡着,闹钟定了六点,他五点不到就会全然清醒。

他会躺在床上想起往事,想起Zoe问他的话,想起他回答的“从未”。他猛然发觉自己的确是个羞于说爱的人,就连Grace他也只在求婚的时候说了一遍,后来则变得更加沉默。他觉得John Reese该不是个羞于说爱的人,但是他为什么从没说过呢?因为自己的冷淡和疏离吗?他明明早就知道那不是真的了。大概是觉得天长日久,总想找到一个绝佳的机会?可惜迟了。

世界上同时对两个人怀有爱情的人多吗?大概不多。可是他的心里的确住着两个人。Grace成了远在另一个星球上的玫瑰花,但是他同样不能拒绝忠诚的狐狸。*

可是现在忠诚的狐狸死了。

他又想,若不是他的死,自己大概永远不会意识到这份情感早已破土发芽,并且已经在心底某个隐蔽的角落里成长为他所不曾预料到的参天大树。于是没有说出口的话全都变成了遗憾。

什么是遗憾?你以为要做某件事总还有机会,突然有一天,再简单的事也成了“不可能”。

只有这种时候他才会暂时放弃自己的世界观,奢求世界上还留有死人的一席之地。等到他死了,他要找到John Reese,抓住他的手说我的确爱着你。

***

他在退休之后去了趟意大利,Grace在五十岁那年结婚了,跟一个四十四岁的摄影师,叫Giovanni*。他在弗罗伦萨上前和他攀谈的时候因此微笑,这大概也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分,Grace也遇到了她的John,她的第二个爱人,她的情感的新生。

Bear死了,不过六岁那年遇到了另一只漂亮的马犬,后来有了四只淘气的狗崽子。Shaw当仁不让地要走了她认为最漂亮的那只,Fusco也要走了一只,Shaw本想让他选一只领回去养,但他笑着摇了摇头。他不再有精力照顾一只充满活力的小狗了。给它洗澡或是遛狗散步都只剩他一个人,想想还是罢了。

在韩逝世之前他同他下了很多盘棋,中国象棋和国际象棋异曲同工,老人连连夸赞他是个了不得的棋手。他不知道Finch的身份,当然了,不过后面他们也成了棋盘上的老友,老人在Reese某年的生日上突然叹起了气。

“曾经我有个跟你差不多年纪的棋友,他就住在这附近……不过我已经好些年没有见过他了。”

Finch没有说话。

“世事无常啊。”韩感叹道,“他是个多么好的年轻人。”

“我很抱歉。”Finch低声说,“但你愿意和我聊聊他吗?”

老人先是摇了摇头,“我对他了解不多,他很少谈起自己……但我知道他很喜欢他的工作,他说他的工作是救人……我想他一定很爱这个世界,John――这是他的名字――他是个相当温柔的人。”

“他是做什么的?消防员,警察?”

“不像是。”韩笑了,像是想起了什么,“他总是谈起他的老板,那个有钱人甚至送了他一套房子,就在这里,消防局和警局可不会送他这么好的房子……他明明一直是个幸运的家伙。”

Finch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笑,但他觉得自己有点笑不出来。好在对面的老人看不见他,最终还是没有费心扯起嘴角。

***

他当然也会有梦见他的时候,不过梦见的次数随着年龄增长逐渐增多了;而且不止梦见John,父亲、Nathan、Grace,偶尔还有Root,几个故人轮番出现在他的梦里。都说人老了就容易怀旧,果然是真的。

梦的内容零散琐碎,通常只是一些回忆,比如在图书馆的早晨,比如在地铁站老旧的车厢里。与他逐年老去的面容形成对比,死去的人的相貌已经定格;好在梦中他也是回溯了时光的人,不至于面对面的时候太过可笑。梦在回忆之上还会加点新的东西,比如从未有过的拥抱和亲吻,感官上无论如何都很寡淡,但在梦中仍旧让人安心满足。可气的是纵使梦了几百几千遍,人总是不能发现梦只是梦,永远无法挣脱,醒来之后徒留感伤。

最可怕的梦莫过于梦见John就躺在他的身边,在清晨灰白的光线里对他微笑,亲吻他,问他今天想吃什么,然后起身准备去做早饭。然后他醒来,躺在清晨灰白的光线里,空荡荡的大床上。

***

年过七十之后他的健忘程度在加剧,旧疾带来的苦痛也愈来愈凶猛地反噬他的身体。突然有一天,他早上醒来,心境开阔地感到自己大限将至,死的节日已经近了。接下来的两个星期,他最后去了一趟意大利,打理好钱财捐给慈善事业,最后和他的朋友们再聚了一次,告诉Shaw要把自己埋在John旁边。当然也没有什么墓志铭,一个连死去的姓名都不真实的人,需要什么墓志铭?但他仍旧选择用Harold Finch这名字走向死亡,名字本身没有意义,是这个代号所成就的人才有那么点微乎其微的意义。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感觉自己的心已经全然安定下来了。

“Seeyou.”这是他在人世间说的最后一句话,朝着他死去的朋友们走去。

 

 

***

[下]

他睁开眼的时候,John躺在他旁边睡得正香,一只手臂霸道地搁在胸前环住了他,毛茸茸的头颅亲昵地贴近自己的脖子,柔软的短发让人发痒。

如果说这只是个梦境的话,这还不算完呢,他一偏头,西装革履的Elias和他忠诚的副手Anthony正微笑着站在他的床头。

“Whatthe――”他费了好大劲儿才把最后一个不太礼貌的词压回嗓子里,这个早晨发生的一切未免与现实脱节得太过严重了,就算这是个梦――Finch一点不觉得一个身心具朽的老人能做出这么鲜活生动又极具想象力的梦。

他受了惊吓的嗓音惊醒了睡着的Reese,他睁眼的一瞬间就完全清醒了,他首先瞥了一眼站着的两位同伴,随即对Finch露出微笑。“早安,Harold,睡得好吗?”

“John!这是――我――”他觉得着实有点混乱,这是梦?还是说他孤身生活二十年来的这一切都是梦?但是Elias是怎么回事?天呐,难道是――

“你没猜错,Harold,”Reese微笑着说,“你已经跨过了生与死的界限,成了我们之中的一员。”

“你们……”

“见见这两位死神,至于我,我是一名冥使。”

“死神……?”这种在几秒之内推翻一个人的世界观再进行即时重塑的工作即使是对于Finch来说也未免显得有些困难,“所以说,你们是来――”

“迎接你的,”Elias开口说道,他露出了一个微笑,“很久不见,老朋友。”

“呃,我……我们……”Finch有点慌乱。

“事实上,死神的工作只是发现将死之人,提示他们的死亡,再带走他们的生命,给一个死人打上死亡烙印后,灵魂就不能重返人世了,至于把灵魂送到轮回道上,那是冥使的职责。”

“所以我们现在――”Finch被这一长串的解释弄得有点发愣,短时间内有些接受无能。这太超现实了,太不科学了,唯物主义哲学家们死后得哭成什么样啊。

“宇宙仍是物质的,我们一致同意精神也是物质的一种,更何况我们的存在从不被活人知晓,所以,管他呢。”Reese第二次就着他心中的疑问做出了回应,这让他惊讶地朝他瞪大了眼睛。

“与活人不同的是,灵魂对人的情绪相当敏感,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的确拥有‘读心’的能力。”Reese笑了,“你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是正常的,你死的时间还不够久呢,Harold,你还相当地――”他望了望天花板,扯着嘴角给了他一个形容,“鲜活。”

“好了,Reese,你得先闭一会儿嘴,”首先表示不能忍受的是作为死神的Anthony,“Mr.Finch,把你的手伸出来――一旦完成工作我们就不再打扰了。”

那是一支黑色的长羽毛,Anthony用死神的羽毛笔在他的手腕上写下了一个“H”。

“H?”

“Human,代表你转世为人。”

“这里的运行机制是佛教教义?”Finch有点头晕。

“没有上帝,没有安拉,释迦牟尼和穆罕默德以及耶稣倒是有的,已经轮回了几百世了。”Reese说,“但是对于恶,惩罚措施还是必需的。”

“哦……”他还在努力地吸收这些关于“冥界”的知识。

“我们告辞了。”两位死神说。Elias甚至对着他露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Have fun.”

***

“所以……”当房间内重归寂静之时,他开了口,“你一直都在?”

“除了必要的工作,我一直都在你身边。”死了二十多年的人是这样回答他的,“我在你心脏停跳的间隙里答应过你,记得吗?”

所以那并非临死的幻觉,那是他踩在生与死的界线上时一段真正的对话,“可是我感觉不到……”

“你当然感觉不到了,Harold,”Reese嗤嗤笑了起来,“这就是所谓的阴阳相隔。”他顿了顿,又继续说道,“我无法触碰任何物品,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你……你的心。”

他用一根手指轻轻碰了碰心脏所在的位置,尽管它现在已经不再跳动了,“你的所有情感我都知道。”

说到这里,他的笑容突然间带上了一丝不怀好意,“Harold,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什么――”他先是疑惑地问道,又突然反应过来。他现在脸红了吗?要是这张老脸还能脸红的话,他一定是脸红了。

“你明明都知道了。”他红着脸说。

“我当然知道,你二十年来在心里说的每一句爱我,我都有听到,”Reese说,压低他温柔的嗓音,魅惑似的凑近他的耳朵,“但正如你所想的,我会十分乐意听你说出来。”

“John……”

“说吧,亲口说一遍,Harold,我们活着的时候没有机会说出口,你总得说一次才行。”

“好吧……”他红着脸,用力闭了闭眼睛,“我爱你,John。”

“我也爱你,Harold。”Reese可以说是迫不及待地回应了他,他温柔地啃咬着柔软的耳垂,把潮湿温暖的呵气和情话一并送进他的耳朵,“你每说一遍,我就会回应你一遍,但是二十年来你没能听到一句。”

他继续说了下去,“我每天晚上都会亲吻你,你有时候睁着眼,心里在想我;有时闭着眼,已经睡着了。我每天晚上都会亲吻你,必须把力度控制得很好,这样才能贴上你的嘴唇,而不是陷进虚空里。”

“真不敢相信我们活着的时候会错过那么多机会,别说亲吻,我们甚至没有拥抱过……二十年来我无数次想要抱你,吻你,但我们谁也没法做到。”

“所以我要吻你了,Harold。”他说,绿眼睛凝视着他,“你很乐意给我这个机会的,对吧?”

但是Finch有些慌张地抵住了他缓缓凑近的身体,“等等――我……”

“怎么?”

“你不觉得我……这具身体太老了吗?”Finch红着脸说,“我已经七十二岁了,而你――”

而他苦苦等待的爱人只用一根手指就封住了他的傻话,“你确定你要这么说吗,Harold?我注视着时间一点点刻上你的眉梢,见证你在阳光下老去,要不是你的病痛,我不会请求老朋友替你作弊,你还可以活下去……现在你却以为我会嫌弃你的衰老?”

“我……”

“这是我用命换来的时光的印记,Harold,这是我的价值所在,我告诉过你的。”他轻轻握住了他的手,“好了,现在告诉我,我可以吻你了吗?”

短暂的静默之后,回应他的是他年迈的爱人红着脸凑近的嘴唇。

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吻,在相伴的五年以及其中一个人死去的二十年之后。有点晚,但是在他们的嘴唇真正相贴的那个瞬间,时光对他们来说已经不再重要了。

不过后来,Finch还是在另一个资深亡灵的教导下用意念把自己的身体变年轻了。

为了某些……更激烈的运动。

***

[注]

1.出自《圣经·提摩太后书》4.7~4.8。

2.玫瑰和狐狸出自《小王子》,大家应该都很熟悉吧。

3.Giovanni,“John”的意大利变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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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                                       201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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